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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德国怎么扼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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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13 8:23:36 | By: 小飞人 ] |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了.随即也就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现象."****"可以说是个不新不旧的名词.它是古时的"妾"的代名词,它是钱和权的附属品.它也是当今社会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对于有钱人来说它更是一种当今中国很"时尚"的消费品.其作用就是起到了加油、恢复精神和活力、支撑门面的功能.(君不见当今中国酒席场上,桌上不仅要有山珍海味,旁边更是不能缺了能让男人底气更足,秀色可餐的****们).甚至很多的人更是以"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做为自己的座右铭,明目张胆的在外消费****.
有个问题一直在我心里回荡.是什么能让他们做的这样心安理得?难道他们就不怕自己的原配知道?难道他们的妻子就这么心甘情愿的睁只眼闭只眼的任其发展?
找了很多的原因后.才发现根本的还是法律和制度才是让他们这么的肆无忌惮的罪魁祸首.
当一个女人失去了爱人,不但失去了家庭,还就失去了一切经济来源.当女性的权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那她们除了接受"****"这一事实外,还能做什么了?
按理说德国有钱人也是很多的.为什么就很少出现中国的这种****现象? 很简单.只要看看法制就知道了.
德国离婚法规定:离婚后财产个一半,并且如果女方的收入少于男方,离婚后男方要向女方每月支付离婚前收入差额的一半。比如离婚前女方每月2000,男方 4000,那么男方要向女方支付1000每月,直到女方再结婚,如果男方再结婚还是要继续支付前妻的费用。 如果结婚是女方没有收入,那么离婚是财产个一半,离婚后男方还要向女方支付离婚前收入的40%,直到女方再婚。当然离婚时男女双方是可以自己协商一个数目的。 如果结婚是双方有共同养育的孩子,男方还要额外支付一笔孩子的抚养费用.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10年以上,离婚后男方在退休后还有向女方支付一定的退休金。 另外德国的法律还规定,在婚姻过程中,男方有义务向女方出示每月的各项收入,如果男方拒绝履行这项义务,女方有权力通过法庭查看丈夫的每月确切收入. 所以德国男人对于离婚是很慎重的,因为一旦离婚就可能面临成穷光蛋的可能.德国的前总理施罗德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离了四次婚.除去为前妻的赡养费后,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人了.
正是这健全的法律制度才保护了德国的妇女和儿童的有效权益.才有效的杜绝了"****"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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