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学籍管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学籍管理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学期注册、学籍的异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档案管理、学生证的办理、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核、毕业证的办理等等业务。以上每项业务都在特定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希望同学们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一、入学注册
1、问:学校是按学期注册吗?
答:不是的,校本部现时是按学年注册交费的,换句话说,就是每年交一次学费。无论专科或本科学生都只需也必需在学籍有效期内交齐三年的学费,但也有部分分校是按照学期交费的。学生交了当年学费方可参加该年级的期末考试。
3、问:注册交费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一般而言,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后的半个月以内(春季入学学生在每年的春节后的入学期间交费,而秋季入学学生应在8月末9月初)交费,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公布为准。
二、转学
1、问:哪类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答:统考生、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及本科生都可以全国范围内互转,广东省开放教育专科生、跟读生只能在广东省范围内互转。最后一学年不办理转学。
2、问:申请转学的条件和申办时间?
答: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没有相关证明或超过申请时限不予办理(高教厅不予受理)。另:最后一学年不予办理转学,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的转学。
3、问:市内转学的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市内转学是指在江门校本部及分校、教学点间的转学。学生首先确认想转入的学校是否开办该类型的专业,确认后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一式三份的《江门广播电视大学市内转学申请表》,首先向所要转入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所转出教学单位办理离校手续,经转出单位签署意见后,学生领档案到所转入教学单位注册。(分校与校本间转学由学校统一交换档案,不由学生带领),从2003秋起,分校、教学点间的转学无须校本部批准,但由学生所转入学校凭双方审批的申请表,在每学期第八周向校本部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及备案。
4、问:跨省市转学的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学生因工作地、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要跨省市转学,可根据要求填写《转学申请表》(统考生填写《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填写《中央电大省际转学审批表》),经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
具体流程:申请转学的学生在填写好相应的《转学申请表》后,首先向所转出学校的教务处提出转出申请,经转出学校的教务处同意后,持开具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及《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接收学校的提出转入申请,经接收学校签署同意后,回原校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及离校手续。
分校、教学点的学生转入转出必先到相关分校、教学点主管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并经签署同意意见后,再到校本部教务处审批。
三、休学、复学
1、问: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或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申请休学的,可以在开学一个月内填写”休学申请表”,持相关证明经班主任署名同意后,到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籍审核后发给”休学通知书”。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休学后如果新年级没有开办同类型同专业,学生只能回原班继续学习,学生因休学而造成损失,由学生自己承担。
2、问: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答:学生在休学期满后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凭”休学通知书”,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确认符合复学条件的方可复学。复学后一般编入新年级学习,如没有相同专业,可转入同一大类的相近专业学习,课程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执行,学费按新年级标准收取。
四、转专业
1、问:转专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教育厅及中央电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学生专业。新生确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专业者,必须持确能证明其事实的证明到教务处咨询室填写相应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统考生填写《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习形式审批表》;开放教育学生填写《中央电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开放教育:专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可不受专业科类的限制,本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应在同类相近专业间转换(见附表)。
成人高考专科生:转专业只能在同科类、同性质的学科间互转(见附表)。
转专业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级电大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转专业后,应转入同年级的新专业学习,不得跨年级转专业,已考核合格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免考,未考核课程须参加补考。
附表:
经济学 类: 金融学
法 学 类: 法学
语言文学类: 秘书、汉语言文学、英语
电气信息类: 计算机应用、软件应用、通信工程、电子技术
工商管理类: 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学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
2、问:可以随时转专业吗?
答:现时只允许新注册一年级学生提出申请,学校不受理其它年级学生申请。为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后的三周内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第一学年申请休学的同学复学后,不予申请。
五、退学
1、问:我出差到外地工作,没有交学费,会当作退学处理吗?
答:如果该生无故逾期不交纳学费、不办理休学手续擅自休学,超过休学年限不复学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不宜继续学习的,均按自动退学处理,且一律不退学费。因此该生应该先行办理休学手续。
2、问:申请退学可以退还所有学费吗?
答:学生入学后,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需中途退学的,将无法全额退学费,具体情况按广东省教育厅教职[2001]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学费收据,由本人亲自到1008室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注销学籍,学生凭教务处批示后到总务处办理退费手续。注:此事项只在每周四办理。
六、学生档案
1、问:我是新注册学生,我该如何查阅自己的数据资料?
答:在新生入学注册时,教务处会严格核对学生的个人资料,但最主要的还是学生认真填写。在录取后,教务处会给班主任发放学生资料,学生可以查看,或通过在教务信息服务系统上的“分班情况”查询,如发现错误,并及时向学籍科反映,以在向主管部门报审数据前予以更正,一旦报批,学校无法更改。
2、问:我改了姓名,需到学校修改吗?
答:如果新生经省审批录取后,学生的所有个人资料都不得修改,届时将依此进行毕业审核。因此学生在此期间修改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新的资料在毕业时都不被接纳,依旧按照原来资料办理毕业证。因此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必须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资料,尤其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不要随意更改自己的身份资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七、学生证
1、问:新生学生证如何发放?
答:在新生注册以后,学校将统一为新生办理学生证,办理后将统一由班主任向同学们发放。
2、问:如何办理学生证?
答:学生证是电大学生身份的证明,也是参加电大考试的准考证件。学生证如有遗失,必须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相片交给班主任,并由班主任汇总后交到教务处申请补办。(班主任须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以确认该生身份。)
八、毕业手续的办理
1、问:毕业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或者将要毕业的学生)为了能够办理毕业审批手续,需要由班主任统一组织填写<<毕业登记表>>,并且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经教务处审核后到省高教处办理毕业审批手续。
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在交齐三学年的学费后,可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提前毕业的书面申请,经毕业审核确认其毕业资格后与其它应届毕业生同次办理。
注:根据教育厅规定,统考生最多只能提前一个学期毕业。开放教育学生可最多可提前一年毕业。
2、问:电大一年办理多少次毕业证?
答:根据省高教处及中央电大的安排,我校每年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共两次为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向省高教处及中央电大申请办理毕业证。具体办证时间及要求以省高教处及中央电大安排为准。
3、问:为什么毕业生要拍摄电子(数码)相片?
答:根据国家教委规定从2002年起所有国民教育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必须上网,而且必须附有毕业生的统一规格的相片,因此从2002年起,所有毕业生都必须拍摄电子相片。为了统一规格,在全国范围内,现行毕业生相片的拍摄工作由新华社统一安排拍摄。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年底举行,具体拍摄时间及地点由当地新华社及学校具体安排,学校会通过班主任及网站通知学生。
4、问:学校何时发放毕业证?学生如何领取?
答:根据省高教处及中央电大的安排,电大每年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办理毕业证。春季一般安排在四月,秋季在十月。
毕业证必须由本人凭身份证、学生证亲自到学校领取,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名办理。领取日期由学校具体通知安排。
5、问:如果未能及时到校领取毕业证,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学生由于正当原因未能及时领取毕业证,则可以由本人亲自在每学期的第四周至第十八周的每个周四上午办工时间内到教务处A1008室申请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程序如下:先在咨询室领取”离校手续申请表”,填写并经学校其他部门审核批示后,再到A1008室办理补领毕业证书及学生档案。
6、问:应届毕业生如果未能在第三年的最后一个学期修满学分,而在其后的补考通过,毕业证将在何时办理?
答:学生补考通过后,将安排在最近的一次办证机会安排其毕业生资格的审批。例如,预计本年七月毕业的学生,如果期末考试未能通过,则需要在九月下旬参加补考,从而错过原来毕业审批时间。因此这批学生只能在通过补考后推迟到下次办证。
7、问:如果在学校办证审批期间需要利用毕业证,该如何办呢?应届毕业生如果未能在第三年的最后一个学期修满学分,而在其后的补考通过,毕业证将在何时办理?
答:如果因工作上的需要,该学生可以持相关证明,到咨询室填写相关表格,向教务处提出开具毕业证明的申请,经审核后将向学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