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本专业首开设时间:1999年秋
主干课程如下:
第一学期: 中国法制史、英语(1)(2)、
第二学期: 英语(1)(2)、国际公法、证据学
第三学期: 劳动法学、国际私法、
第四学期: 商法、合同法
第五学期: 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第六学期: 法律文书
注:以上内容是建议性的学期安排,学生可按地方电大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计划的安排进行学习。
法学专业介绍--教学与管理
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技术手段,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含网络版)为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为基本依据。
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bbs、电子信箱、vbi、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一)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1)(2)的,在本科阶段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二)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 (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本计划中证据学为限选课。
(三)选修课可由地方电大或学生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但专科阶段已选的选修课,本科阶段不得重复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
(四)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学生参加法学本科学习时,必须补修:法理与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等课程。
(五)统设服务的课程,中央电大可提供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考试等教学资源的支持服务。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地方电大负责。
(六)学生可以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七)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均须安排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作业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英语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八)法学专业各门课程的考核应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命题时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考试试卷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5%。平时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15%。
(九)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实习、社会调查等形式,不得免修。
(十)毕业论文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以多样化,选题应符合法学专业教学要求。
法学专业介绍--学制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考试和毕业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